谋杀

光市母女殺害事件

1999年4月14日 · 33.93° N, 131.97° 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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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
1999年4月14日
类型
谋杀
遇难
2
坐标
33.93° N, 131.97° E
Injured
0

光市母女殺害事件

1999年日本姦殺案

1999年4月14日日本山口縣光市,18歲少年福田孝行(日本2022年前的法律為20歲方成年)闖入民宅強姦23歲女屋主遭頑抗,遂先殺後姦屍,再殺害其11個月大女嬰。受害者丈夫本村洋(與妻同為23歲)只能在旁聽席聽審不能上庭發言,由此抗議日本司法程序忽視受害者家屬,此案促成日本首相小淵惠三在國會通過三條保障受害者家屬的法案。嫌犯一審、二審被判無期徒刑,但因兇手未成年,故服刑良好的話可能十年就能出獄,在檢察官取得新事證並持續上訴後,被告福田於2008年4月22日的重審中被廣島高等裁判所宣判死刑。辯護團即日提出上告,由最高裁判所維持原判並禁止对死刑判决的再审请求,然而日本法律規定若被告持續上訴就不會執行刑罰,故至今仍未執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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