条约

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

1905 · 39.90° N, 116.41° 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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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
1905
类型
条约
坐标
39.90° N, 116.41° E

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

《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》,是大清帝國和大日本帝国於1905年(光绪三十一年)所签订有关东三省(今中国东北地区)的条约,日本方面称为《滿洲善後条約》。在日俄《朴茨茅斯和约》签订后不久,日本于1905年11月派外务大臣小村寿太郎来到中国北京,与清政府全权大臣庆亲王奕劻、外务部尚书瞿鸿禨、直隶总督袁世凯交涉“东三省善后事宜”,12月22日正式签订了该条约。《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》,包括《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》及《附约》,于1906年1月23日在北京交换批准。通过此条约日本实际上将东三省南部(南滿洲)纳入其势力范围。條約正本原存於中華民國外交部,現寄存於臺北市外雙溪國立故宮博物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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